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
一、项目名称:教学仪器设备(一批)
二、项目内容:具体分包及内容附后
三、项目商务要求:
1、本项目为融资租赁项目;
2、本项目由学校确定的融资租赁公司付款;
3、中标人必须与确定的融资租赁公司签订《采购合同》;
4、中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,开立17%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融资租赁公司;
5、付款方式:
(1)银行承兑汇票
(2)供货商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25个工作日内融资租赁公司支付供应商全部货款的70%:
①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,学校已签署验收合格证书;
②融资租赁公司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税率为17%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;
③学校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。
(3)剩余30%货款在融资租赁公司首次付款1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,供应商取得学校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后由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给供应商。
四、投标方资质:满足项目商务条件要求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专业从教学仪器设备生产、销售企业。
五、投标方必须提供:介绍信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法人授权书(原件)、产品供货授权(对于专业性强的设备视具体技术要求在投标时出示)、近二年典型项目合同,以上证件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。
六、资格预审时间:2009年3月23—24日 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4:30
七、资格预审地点:南昌工程学院招标办(行政楼421室)
地址:南昌市天祥大道289号(瑶湖校区)
联系人:余强
联系电话:0791-2196893
南昌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